12月20日,全国首个省级法学会刑事执行法学研究会——四川省法学会刑事执行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举行。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刘楠,省司法厅副厅长徐涤宇出席会议并讲话。
刘楠表示,举行省法学会刑事执行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是我省法学研究领域的一件大事,也是推进法治四川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要加强理论研究。深入研究刑事执行领域的基础理论问题,不断丰富和完善刑事执行法学理论体系,同时聚焦刑事执行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前瞻性、针对性研究,为刑事执行制度改革和工作创新提供理论依据。要服务法治实践。坚持问题导向,紧密结合我省刑事执行工作实际,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参与刑事执行立法、司法和执法活动,为相关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和论证服务,推动刑事执行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要促进学术交流。加强与国内外刑事执行法学研究机构、专家学者的交流与合作,拓宽研究视野,提升研究水平;及时总结推广刑事执行法学研究成果,促进成果转化应用,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和研究环境。要培养法治人才。充分发挥研究会的平台优势,整合高校、科研机构、实务部门等各方资源,加强刑事执行法学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提供学习交流的机会,培养造就一批高素质刑事执行法学专业人才。
徐涤宇代表省司法厅充分肯定成立刑事执行法学研究会的重要作用。他表示,要充分利用研究会加强刑事执行法学理论研究,为完善刑事执行制度、提高刑事执行工作水平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要服务法治建设大局,聚焦法治四川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研究,为完善我省刑事执行制度、提升刑事执行效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和决策参考。推动研究成果转化,立足刑事执行工作实际,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方法,加强与政法实务部门的沟通协作,注重总结提炼,形成具有四川特色、可复制推广的理论成果和制度模式。要凝聚法学研究力量,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广泛吸纳刑事执行领域的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及法律爱好者加入,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研究水平精的法学研究人才队伍。要提升研究会影响力,树立开放包容的理念,加强与国内外相关法学研究机构、学术团体的交流合作,不断提升研究水平和质量。
大会选举产生了四川省法学会刑事执行法学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会长、常务副会长等人员,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张大立当选为四川省法学会刑事执行法学研究会会长。(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