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电脑维护为名,男子多次窃取电脑主机及CPU,最终获取相应刑罚。近日,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余某获刑4年2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21年4月,萍乡市某学校向某安防工程有限公司购买电脑设备,某安防工程有限公司交由男子余某提供该批设备的货源以及后期维护服务。余某借维护电脑的时机,以低端CPU更换原电脑内高端CPU的方式,在该校分多次窃得电脑CPU百余块和主机2台,后经网店出售获利9万余元。经鉴定,被盗的学校电脑主机及CPU的价值共计10.4万余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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