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万安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接到一个线索称 有两名男子驾驶着一辆货车 从万安县沙坪镇 一路无证运输售卖烟花爆竹 至万安县城内 民警根据该线索 第一时间开展调查工作
经过摸排蹲守 当日中午 民警在县城某路口 将正在沿路推销烟花爆竹的 黄某、刁某抓获归案 现场查获“黑老大”“加特林”等 各类烟花爆竹20余种 共100余箱
▲民警查获了各类烟花爆竹共100余箱。 经查 12月初 犯罪嫌疑人黄某、刁某 看到销售烟花爆竹利润可观 便心存侥幸 两人在未取得相关资质 或许可证明的情况下 订购了500余箱的烟花爆竹 价值5万余元 并将涉案烟花爆竹装运至货车上 把货车当成“移动商铺” 一路沿街推销售卖烟花爆竹
▲黄某正在接受公安机关调查。 目前 黄某、刁某因涉嫌非法经营 已被万安县公安局 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否则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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