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政务法制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法制天地> 正文

龙岩行政检察“亮剑”市场主体冒名虚假登记

日期:2024-12-26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长安网

  □记者 邱玉香 通讯员 崔秀闽 凌美英

  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今年以来,龙岩市检察机关积极响应“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以行政检察“亮剑”市场主体冒名虚假登记,通过制发行政检察建议,助力堵塞行政管理漏洞,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你明知道这是做假的,为什么还要去帮忙注册?”面对检察官问话,小林悔不当初。

  此前,小林在长汀县某公司当会计,微信好友吴总让她帮忙注册个体工商户,表明对经营范围、地址、名称等不作要求,小林为赚取“外快”欣然应允。起初小林将吴总第一批寄的几张身份证注册了个体工商户,后来小林没空,就邀上朋友小花、小姑子小燕帮忙注册,并办理了20多家个体工商户和对公账户。随后,小林将所有的材料按照吴总的要求寄往外地。

  然而,这些个体工商户并没有实际门店,对公账户也没有用于合法经营,而是用于接收诈骗分子骗取的受害人的资金。当民警找到小林时,她才知道自己竟然卷入了诈骗犯罪的漩涡中。这些个体工商户账户,竟成为诈骗分子转移赃款的“中转站”。

  “这些虚假注册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是否可以撤销?”今年7月,面对案件中发现的问题,龙岩市检察院及时派员指导长汀县检察院办案。

  吴总、小林等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后,小林与亲友赚的“外快”被责令追缴。检察官深入剖析这起案件背后的原因和漏洞,发现这些个体工商户系编造登记信息违规办理登记的,登记后经营者均未在该地址从事相关经营,而是用于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属于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行为。

  该行为不仅损害了他人的财产权益,同时扰乱登记机关的行为管理秩序。在查明案情的基础上,检察机关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建议有关行政机关对通过编造名称、地址、经营范围、经营场所房屋所有权人信息等登记信息申请注册,且未在该地址实际经营的行为加强监管,并依法对涉案虚假市场主体进行处理。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行动,及时依法撤销涉案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

  针对实践中一些个体工商户因法律意识淡薄,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的情况,龙岩市检察机关除了提高办案质效外,还注重“治未病”,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利用“线上+线下”等方式,多渠道广泛宣传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法律知识和典型案例,向广大个体工商户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防骗知识,增强其法律意识和防骗能力。

  责任编辑:林少颖


原文链接:http://www.pafj.net/html/2024/fazhijianshe_1223/5114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务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政务法制网 zwfaz.org.cn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