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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官司缠身 “便宜”法定代表人要求“被除名”

日期:2024-12-26 作者:佚名 来源:江苏长安网

  

  

  

  案情简介

  老罗在无锡一家电动科技公司工作多年,一直做着设备管理和电工方面的工作。2022年的一天,公司人事经理找到老罗,说公司的执行董事任期已满,不能再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询问老罗是否愿意担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和法定代表人。人事经理还告诉老罗,如果他同意,公司会每月额外支付4000元给他。

  老罗觉得担任法定代表人对自己没什么不好的影响,每月还能多拿钱就欣然同意,将身份证交给人事办理手续,并配合公司在相关文件上签名。2022年12月底,电动科技公司做出股东决定,委派老罗为新一届执行董事并出任公司法定代表人。2023年1月初,电动科技公司经工商变更登记,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正式变成老罗。

  当上法定代表人之后,老罗拿上了额外补助。但才过了3个月,电动科技公司就连正常工资都发不出来,补助款也没再向老罗发过。不久后,电动科技公司由于经营不善,官司缠身。在被执行阶段,因为公司拒不申报财产,老罗作为法定代表人还被拘留了15天。由于电动科技公司还存在其他被执行人的案件,老罗被多家法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2024年3月,电动科技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

  在经受了一系列“打击”后,老罗终于发现,这个法定代表人实在是“弊大于利”。他认为自己成为法定代表人都是他人办理的手续、不能代表自己明确同意。他从来没有参与过公司经营管理,也没有执行法定代表人的职务,更没有享受法定代表人的待遇,却被限制高消费、被拘留,于是起诉到锡山区法院,要求电动科技公司涤除他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登记事项。

  裁判结果:法院驳回了老罗要求涤除其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登记事项的诉讼请求。

  裁判说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从老罗提供身份证、配合签字、领取补偿款等一系列行为可以认定,老罗对自己被登记为电动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知晓且同意,老罗法定代表人等职务任免已经经过了股东会决议和工商登记等合法程序确定并公示,具有法律效率。目前,电动科技公司正处在破产清算过程中,老罗已无需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且法定代表人负有配合管理人开展破产清算工作的法定义务,应当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在破产程序中进行一定限制,否则将影响破产程序的推进。因此,法院驳回了老罗要求涤除其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登记事项的诉讼请求。

  法官评析

  作为普通的“打工人”,如何避免老罗的遭遇呢?在审理相关案件中我们发现,普通员工挂名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主要出于几种原因,一是碍于亲友的请托面子,二是迫于领导要求的压力,三是出于个人获利目的。殊不知在很多情况下,挂名担任法定代表人存在了大量的法律风险,一不小心就会成为“背锅侠”。担任法定代表人后,即使不参与公司的实际经营,一旦公司陷入债权债务纠纷成为案件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仍然需要承担因企业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其法定代表人可能被采取限制消费、限制出境措施;因企业不予配合法院的调查和执行工作,其法定代表人可能面临罚款、拘留等处罚甚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企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法定代表人的个人信息被同步公开等法律责任。

  所以,大家要警惕那些披了情谊外衣或者利益外衣的请托。当老板让你当法定代表人时,千万别被表面的“重用”或“利益”所迷惑。同时在从事的工作对自己可能产生法律风险时,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邮件、聊天记录等,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证明自己的清白。


原文链接:http://www.jszf.org/zyyg/jscawq_320/xuxi/202412/t20241219_1030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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